昨天,医保折邮寄到手中,到北京银行一查,短短四五个月的时间竟已积攒了上千元,面对这些意外的“横财”,竟有些许感慨中美医疗制度的不同,今后需要修习的技能着实很多,细到衣食住行。
说到“食”,最近认识了一个吃货小朋友,厌倦了天天的食堂和百度外卖之后,一直在想能有个机会带其吃点好吃的。思来想去,问题进而转变为思考自己曾经吃过最美味的东西。最终,浮现在我脑海的依旧是那个名字——Fire+Ice。
那是罗德岛首府Providence的一家烧烤buffet,这个有着近二十年历史的小店已渐成小镇的一道风景。虽是蒙古式烧烤,但在我看来却是地道的美式铁板烧,你可以从上百种新鲜食材中挑选出自己的特色组合,从海鲜、牛羊肉,到各式的菜蔬,加之配上自己调配的酱料,可谓随心所欲。然而,饭店最大的特色并不限于此,而是在于厨师魔法般的艺术表演:将自己配好的食材送至跟前,厨师将其放在十多平米的圆形大铁板上翻滚烹制,手持一米多长的大铲,在火焰中不停敲击出音乐节奏,又不失时机地做出些杂耍般的表演,此时此地则更像是一个声光俱佳的表演舞台,在观众沸腾间展现着火焰的激情和艺术。许久,拿到烹制好的美食,配上自选的冷饮,食物入口一霎那,正如店的名字,当真是火与冰的享受。对于这种感觉,《中华一番》中那一幕幕夸张的食物臆想简直都难以媲美......
归国数月,常常被问及很多问题,其中大多与美国有关,美国的美食、美国的工作、最喜欢的城市,等等等等。身边的好友都知道我对纽约这座城市一往情深,却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城市不是大都会,而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天命”小镇——罗德岛的Providence。
Providence,我对它的感觉如Fire+Ice一样,永远充满着向往和激情。一段时间,由于某种原因,常常往返于它与纽约之间,甚至驻足在此的时间还要更长一些,两个城市间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新英格兰地区独有的春秋的美景从而并不显得十分疲惫。几年前,还在那里的我处于对这座城市的喜爱,曾留下这样的文字:
“......
喜欢Providence,由于它的精致。城市不大,却浑然一体。与城市同名的河流横穿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的河滨公园,整洁而美丽。城市的建筑完整保存,最早的可以追溯到独立战争之前。常常漫步于市区,哪怕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都会有惊喜的发现,醉心于这些建筑的精美,或远远驻足观赏,或信步入内观看。想来北京的许多建筑也很美,但不能用精美形容,其中大都为近十几年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缺乏历史和文化的基甸,自然谈不上精。近闻梁思成夫妇的故居被强拆,二人生前致力于古建筑的保护,身后竟连自己的房屋都无法保全,二人若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本应拥有的浓厚的历史文化基甸,或被现代工业社会的文明所掩盖吞没,或毁于种种史无前例的浩劫,而今只留下些苍白空洞的名字和做作的仿制品,民族文明的继承居然远不如仅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美国的一座普通小城,着实令人唏嘘。
喜欢Providence,因为它的轻松。市内供人居住的House都很大,个个雄伟得像城堡一般,富丽堂皇,跟纽约州抠抠搜搜的简约风格大相径庭。常常以国人的观点忖度,在省会级城市买下这样一个独栋别墅,这一辈子恐怕要成为房奴了吧。后来听别的童鞋谈论才知道这些房子的实际价格比我想象的要便宜得多。私下掐指算算,竟然工作两三年就可以买下来,不禁惊讶得大跌眼镜。自己过去一直钟情于曼哈顿的上东区,欣羡中央公园宁静怡人和六人行般的生活情调,可是如果不刻苦努力,这种生活可不是掐掐手指能够算出来的。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类似的生活同样在Providence不用很大的压力就可以轻松实现,而且收获的东隅之地也不见得比桑榆之处差很多。
喜欢Providence,还在于它的舒适。新英格兰地区一年四季分明,城市很安静,但又不会像有些城市安静得让人害怕。白天徜徉在街道上,不时有跑步者或者牵狗散步的行人经过,对其报以微笑,往往也会得到同样的回报。晚上,和几个相熟的人相约在城市最繁华的酒吧街,一起吃个饭,喝喝酒,聊聊天,真是说不出的畅快。想起旧日填的词“忘忧欲饮七八盏,沉醉忽知已二更",人生的至乐也不过如此。和这种舒适相比,纽约的浮华、北京的喧闹又算得了什么呢?有时,这里也会赢来热闹的季节,在适当时候,城市会定期举办火把节,附近各州各市的人们在同一晚上相聚在这个城市,在市河中点起一排排火把,互相祝福,祈祷和平,一起狂欢,城市一改往日的宁静,处处都是欢乐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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