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几天前家里搬新家,远在千里之外不能帮忙,特意叮嘱家里人把我的物品整理收好,实在麻烦就放在旧家,但千万不要扔。之所以这么在意自有原因。当年高考后到北京上学,临行前把初高中的书本、卷子等认真整理好放在柜里,打算好好存放,做个纪念。谁知大二那年暑假回家得到“噩耗”,我老妈不久前竟背着我把所有柜子里的物品全部贡献给收废品的了。当时听罢,怔了半晌,满脸的黑线,过了良久,才幽幽地问:“您知道我把我历年攒的压岁钱都夹在那些书本里了吗?”
……
事情过去很久,早已释怀。以下是多年之后对这件事的总结:经验是,一个人平时不必将学雷峰的口号天天挂在嘴上,即使你是一只铁公鸡,某天你可能发现你就是雷锋,哪怕是被雷锋;教训是,觉得宝贵的东西在别人眼中的价值只能用几毛钱一斤的标准来衡量。启示是,收废品可能是一个很有“钱”途的职业,月入过十万乃至百万不是梦,那些抱着互联网思维天天怀揣梦想绞尽脑汁的创业者,这难道对你们没有启发意义吗?
其实,那些压岁钱的损失对于没心没肺的我并不十分心痛,曾经天真地想,也许以这种方式被动捐款有很大概率会比直接捐给红十字会更能帮助有需要的人,功德无量啊。但是,有些东西的价值不能用钱来衡量,比如这些教科书、习题册、作业本、笔记、试卷、作文、获奖证书、毕业同学录、学生时期积累下来的一张张记录瞬间的相片、初中连续考了八次蝉联第一的成绩单、还有人生收到的第一封“信”……在收废品的眼中这些东西的价值等同于旧报废书,可在我心中它们等同于我的记忆,对童年和青春期的回忆,无比珍贵。priceless和valueless的区别也许就在于此,于我于人,一念之间。
也许就算不丢失,这些记忆也会注定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迷蒙微末,但绝不会消散,反而更具浪漫色彩。就像记忆中某一天课间午后的操场,永远都是阳光明媚,金色满园。而现实中,那一天正值雨季,乌云满天,阴雨连绵。
也许维纳斯式的残缺才是真正的美,当年雪芹先生若不是无意丢失了后半部近30回的稿子,《石头记》也不会变成如今的《红楼梦》,张爱玲也不会甘心困在红楼梦魇之中,耗尽后半生心血,我也不会同样对脂评红学如此着迷。也许记忆注定要被时间打磨得残缺才会雕饰得更加动人。值得留恋的回忆永驻脑海,像美酒,时间愈久,愈觉香甜。而有些记忆,即使科技发达,转化成相片、视频存放在上T的硬盘中,却也懒得翻看,渐渐遗忘,不留痕迹。恰如五月天的《一颗苹果》:“有些人经过我身旁,住在我脑中,在我心里钻洞;有些人变成相片,堆在角落,灰尘像雪一般冰冻……”
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早已刻入脑海,存乎于心,永远不会丢失,这才是最好存储介质。存放在角落的仅仅是一把开启记忆之门的钥匙,不止一把,细心点,总会在某个角落发现一把。
值得庆幸,那天在家里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个残存的日记本,页面存留着几篇应付作业的周记,页间夹了几张作文纸,留下了几篇作文。
二
这些周记和作文都是典型的理科生作文,平淡如水。
提到作文,感慨尤深。身为典型的理科生,从中学延续到现在的工科,一直都跟文科不沾边。初中时候是班里的物理课代表,还算称职,谁知上了高中竟稀里糊涂居然当上了语文课代表,原因是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超常发挥,被数学班主任强制分配给了语文老师。其实,我心里很明白,我语文并不好,作文历次重大考试一直都是二等文,之所以成绩高,只是因为客观题得分率高,勤能补拙的结果。笨口拙舌的我,当语文课代表心一直很虚,高中三年就一直干着收作业、批作业、发作业、批卷子这样的体力活,成了鸡肋,体现语文能力的工作就由另一个女生课代表来做,我心悦诚服,毫无怨言,因为人家确实牛。
整个中学时期写的作文都没能成为范文,因为实在不开窍,未得三昧。那时候语文考试作文的题目一般有两个,一个记叙文,一个议论文。我写的记叙文要不就是平铺直叙淡如水,要么就是积水过多成为流水账,要么就直接偏向支流成为跑题文,得分几率低,失分几率高。所以只好写比较程式化的议论文,引论本论结论,论点论据论证,一直按照做理科思维方法来做,现在看来有点像在写GRE作文,准备好几个经典的句子作为套用公式,准备几个文章结构和衔接词来往里套不同的内容,千篇一律,屡试不爽。不会跑题失分,当然也得不到高分,深得中庸之道。
大学期间,每逢寒暑假归家,空闲之余总会翻翻过去的同学录和相片,间或也会翻看翻看这些不起眼的作文。虽然平淡无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总觉得作文的内容总比上一次翻看时活泛一些,想是错觉。至今尤甚,后来才渐渐领悟,作文的内容没变,变的是心境。是对过去的思念,是对旧时花季的美好遐想而形成的自我“脑补”。
没有兴趣,自然也没有乐趣,无趣的心情写出无聊的作文,自然乏善可陈。也许在应试教育背景下的中国学生的通病,生活都像自己的作文那样,分数至上。但是再枯燥的作文也能从中找到一两句鲜活的句子,亦或是灵活的词语。青春美好,中学生活再紧张机械刻苦,也总是能从中汲取出美好的点滴。
珍惜这些点滴,不要等到失去,哪怕将其暂时封存在记忆的某个角落,就像那些残存的周记和作文。
三
关于作文,也有例外。一次,老师留了一个话题作文,题目如下:
“一个笼子里关着两只母鸡,一只爱叫,另一只不爱叫。不爱叫的母鸡,即使下了蛋也不叫,主人往往认为蛋是爱叫的母鸡下的,因而爱叫的母鸡也就常常得到主人的奖赏——一把精制饲料,不爱叫的母鸡下的蛋多,但因为它不爱叫,使主人判断出错,不但得不到精制饲料,反而常遭到主人的呵斥。”
要求围绕这个话题写一篇作文。那时候自己喜欢历史和古文,看了一点汉赋,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内容,正好可以照应话题,所以投机取巧,写了下面一篇文章:
忠臣说
宋玉身长八尺,眉清目秀,又师承屈原,善讽谏,深得楚顷襄王宠信,朝中所奏,楚王无不采纳。久之,遂声望日增。
一日,大夫登徒子上殿,奏曰:“宋玉竖子花言巧语,多微言,实为簪王。昔日大王与其游于兰台之宫,有风飒然而至。玉以风之雄雌对于大王,面称大王雄威,实则暗嘲陛下不恤民情,荒淫无度,以至涂炭生灵。况其体貌闲丽,又以高唐神女之诞说戏王,实为好色之徒也。臣窃以为玉以下犯上,确为佞臣,不可亲近,望大王明察。”
楚王听之大怒,遂不甚礼宋玉。后宋玉有所奏,皆置之不理。然玉虽不快,仍奏之如故。
又一日,楚王观乐,待从景差乘其隙奏曰:“陛下以为宋玉如何?”王怫然,对曰:“佞臣。”又问:“然登徒子何如?”王笑曰:“勇于直谏,刚正不阿,为忠臣之相。”景差又问:“陛下何以宋玉为佞臣?”王曰:“口多微辞,当众谤王,实为不敬。”景差曰:“宋玉讽喻巧谏,实为陛下正身黜恶,扶恤民情,造福百姓,名扬后世,为国为民之举也;彼登徒子阻塞言路,花言巧语,奉承讨好,媚态百现,迷惑大王,较之易牙,竖貂仍过之而无不及!二者孰忠孰奸,望陛下明察。”楚王缄口不语。
两日后,章华大夫上表曰:“臣闻宋玉邻家有女,年方及笄,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脂则太艳,雕饰则太丽,然此女登墙窥玉三年,玉视之不见,喜形不于色;然登徒子家有陋妻奇丑无比,登徒子与之共处十年,有五子。对外洁身自好,私下与儇子纵游倡楼酒馆之间,纵欲无度。望陛下察纳雅言,孰为好色,唯君图之,臣谨拜表以闻。”楚王临表大惑不已。
当晚,问于宠妃。宠妃(此女才智殊绝于人,然不通文言)笑曰:“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呀!贱妾虽鄙陋无才也深知其中之理。我听闻宋国有个人养了两只母鸡,一只爱叫,一只喜静。那个养鸡人每天都可从那只爱叫的鸡那取得蛋,因此十分喜爱此鸡。但是有一天那人看到了那只喜静的母鸡下了一个蛋后便不声不响地走了,而另一只鸡却来到窝旁叫了起来……大王,您以为究竟哪只鸡真会下蛋呢?”楚王闻之静默良久,若有所悟。
夜间,襄王梦怀王对屈原之事,辗转难眠,唏嘘不已。次日升朝,复召宋玉入宫,委以重任,亲之如故,而逐登徒子于汉北,即屈平旧日放逐之地。
……
记忆中,这应是我为数不多的范文。现在看来其内容和文采都很平庸,乏善可陈,也许被选作范文的原因只是因为对这个题目感兴趣,用心写了,如是而已。天才靠的不仅仅是灵感和汗水,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兴趣。
人能选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是幸福的。
这篇作文,也就是残存的几页作文纸中的一页,现在仍静静躲在一个角落,在家里,也在脑海里。@沂濛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