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idence是个小城市,毗邻纽约和波士顿,说它小是相对于这两个城市来说的,夹在两个巨人之间,如果没有相当的名气和历史文化底蕴,就算再大的城市都会在巨人的阴影下湮没无闻,而且是双重阴影,哪怕它是罗德岛州的首府。最近网上有个纽约留学女很红,在纽约华人心中地位俨然要和凤姐持平,仔细查了她的资料才发现,她原来是在Providence上学的。想想也是,如果她诚实地给自己起个中文网名,直接音译就得叫普罗维登斯留学女,太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非洲留学,按意译应该叫天命留学女,有点过于霸气。按照另一个意思翻译可称节俭留学女,又不大气,和自己身份不符。所以只好使用瞬间转移大法给自己换个城市,既摆脱了取名的窘境,又和自己谈论的话题很搭,可谓一举两得。没办法,谁让Providence没名气呢。
某种意义上说,Provindence应该算是个大城市,至少在美国人眼中。按照我的概念,但凡有属于自己的Downtown的美国城市,都应该算大城市。Downtown翻译成中文应该叫市中心或者商业区。只有纽约除外,直译成下城,因为如果按照那样翻译,纽约市中心中的市中心,商业区中的商业区就应该是Chinatown,这样算太给国人脸上贴金,纽约人脸上也不太有光,真正精华所在的Uptown和Middletown也不会答应。Providence的Downtown不大,却很精致,高楼林立,异彩纷呈,河滨公园搭配人性化的社区,穿行其间,倍感舒适。除去Downtown,城市的另一部分就是鼎鼎有名的学院山,Brown和RISD分而据之,一个是Ivy的盟校,一个是艺术领域的先驱,二者风格不同,却融洽相处,人文和科学的交汇,理性和感性的碰撞,将整个学院山的学术氛围打造得格外浓厚。
朋友在Brown上学,所以经常去Providence玩。相比于宏伟浮华的纽约,我更对娇小的Providence情有独钟。
喜欢Providence,由于它的精致。城市不大,却浑然一体。与城市同名的河流横穿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的河滨公园,整洁而美丽。城市的建筑完整保存,最早的可以追溯到独立战争之前。常常漫步于市区,哪怕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都会有惊喜的发现,醉心于这些建筑的精美,或远远驻足观赏,或信步入内观看。想来北京的许多建筑也很美,但不能用精美形容,其中大都为近十几年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缺乏历史和文化的基甸,自然谈不上精。近闻梁思成夫妇的故居被强拆,二人生前致力于古建筑的保护,身后竟连自己的房屋都无法保全,二人若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本应拥有的浓厚的历史文化基甸,或被现代工业社会的文明所掩盖吞没,或毁于种种史无前例的浩劫,而今只留下些苍白空洞的名字和做作的仿制品,民族文明的继承居然远不如仅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美国的一座普通小城,着实令人唏嘘。
喜欢Providence,因为它的轻松。市内供人居住的House都很大,个个雄伟得像城堡一般,富丽堂皇,跟纽约州抠抠搜搜的简约风格大相径庭。常常以国人的观点忖度,在省会级城市买下这样一个独栋别墅,这一辈子恐怕要成为房奴了吧。后来听别的童鞋谈论才知道这些房子的实际价格比我想象的要便宜得多。私下掐指算算,竟然工作两三年就可以买下来,不禁惊讶得大跌眼镜。自己过去一直钟情于曼哈顿的上东区,欣羡中央公园宁静怡人和六人行般的生活情调,可是如果不刻苦努力,这种生活可不是掐掐手指能够算出来的。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类似的生活同样在Providence不用很大的压力就可以轻松实现,而且收获的东隅之地也不见得比桑榆之处差很多。
喜欢Providence,还在于它的舒适。新英格兰地区一年四季分明,城市很安静,但又不会像有些城市安静得让人害怕。白天徜徉在街道上,不时有跑步者或者牵狗散步的行人经过,对其报以微笑,往往也会得到同样的回报。晚上,和几个相熟的人相约在城市最繁华的酒吧街,一起吃个饭,喝喝酒,聊聊天,真是说不出的畅快。想起旧日填的词“忘忧欲饮七八盏,沉醉忽知已二更",人生的至乐也不过如此。和这种舒适相比,纽约的浮华、北京的喧闹又算得了什么呢?有时,这里也会赢来热闹的季节,在适当时候,城市会定期举办火把节,附近各州各市的人们在同一晚上相聚在这个城市,在市河中点起一排排火把,互相祝福,祈祷和平,一起狂欢,城市一改往日的宁静,处处都是欢乐的海洋......
常常在想,为什么一直执着于纽约、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是为名?还是为利?在Providence这样的城市生活不也很好吗?喜欢Providence,不在于城市本身,只在于这种自由轻松舒适的小资生活。@沂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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